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旅游局关于组织申报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国家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的通知》(豫发改服务业〔2017〕121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三期总体建设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7〕1881号)要求,经有关县区发改、旅游部门共同申报,市发改、旅游部门共同审核,拟上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鹤壁市石林会议旧址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央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确保国家资金发挥实效,现对拟上报的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30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及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形,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必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受理单位:鹤壁市发改委服务业发展局
电话:0392—3316156 0392—3229107
邮箱:hbfwyb@126.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市政府第三综合楼
邮编:458030
附件:鹤壁市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议方案表.xls
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