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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发展改革委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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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地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了《鹤壁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工作机构

  本单位自 2008年 5月 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市发改委办公室

  办公地址:鹤壁市淇滨新区淇滨大道中段 191号

  办公时间:上午 8:00-11:30,下午 3: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392-3316159

  传真电话: 0392-3316159

  通讯地址:河南省鹤壁市发改委

  邮政编码: 458030

  电子邮箱: fgwdc@126.com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鹤壁市发改委信息公开目录》(简称《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鹤壁市发改委”门户网站上查阅《公开目录》。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上公开的网址为: http://www.hbdpc.gov.cn。本单位还将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采取以下便于公众知晓的辅助性公开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1、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

  2、其他方式。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市发改委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除法规规定外,本单位将予以提供。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根据掌握该信息实际状态予以提供,不对信息、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公开程序

  ( 1)提出申请

  1、填写《鹤壁市发改委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持相关证件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4、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

  ( 2)申请处理

  1、审查。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出具回执。

  3、答复。本机关将在登记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做出书面答复。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  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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